应收账款融资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(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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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

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,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%-90%,企业将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后一般不通知相关的客户。

功能及特点编辑本段回目录

满足借款人因应收账款占用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,优化客户财务报表。

服务对象及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

  借款人应当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、按规定办理年检、实现独立核算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。

申办条件编辑本段回目录

  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除要具备产品有市场、生产经营有效益、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、恪守信用等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  (1)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,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还清;没有清偿的,已经做了经我行认可的偿还计划。
  (2)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。
  (3)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。

申办程序编辑本段回目录

  1.提出书面申请
  2.提供以下材料:
  (1)提交应收帐款融资申请;
  (2)经年审过的营业执照、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卡(证);
  (3)商务合同、发(送)货凭证或货物单据和商业发票(增值税发票);
  (4)拟转让应收帐款情况;
  (5)买方的名称、地址、帐号、开户行名称及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;
  (6)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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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yji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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翰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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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时间: 2011-08-17